单选题 刘某夫妻与杨某是大学同学,关系甚密。后来刘某与杨某在生意中发生纠纷,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杨某给付货款4000元。法院受理后依法开庭审理,在审理中杨某提出刘某的妻子曾向其借款5000元,至今未还,要求刘某夫妻用货款抵债并偿还其余1000元。法院对此应如何处理? (    )
   A.将杨某的请求作为反诉与原诉讼合并审理
   B.中止给付货款的诉讼
   C.追加刘某的妻子为第三人
   D.告知被告杨某另行起诉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本案提出的请求属于反诉请求。由于该5000元的债务问题还涉及刘某的妻子,本案合并审理不一定方便诉讼,故可告知被告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