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上市公司项目经理赵先生,2015年度取得个人收入如下: (1)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每月工资6800元,12月取得全年奖1 8000元。 (2)从1月1日起出租自有住房一套,扣除已缴纳的相关税费后每月租金所得6000元,6月份因房屋修缮支付维修费4000元,取得正式发票。 (3)3月因持有2014年2月10日购买的某上市公司A股票35000股,取得该公司2014年度分红所得7000元;6月12日将该股票全部出售,获得转让所得167000元,10月转让另一上市公司B股票亏损107000元。 (4)10月26日通过拍卖市场拍卖3年前以12000元购入的字画一幅,拍卖收入为33000元,支付拍卖费2000元。 (5)11月取得国债利息收入450元,因车辆丢失获得保险公司赔款70000元,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35000元,取得某上市公司企业债券利息收入43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部分)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12月工资应纳税额=(6800—3500)×10%一105=225(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商数=1 8000÷12=1500(元) 适用3%的税率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8000×3%=540(元) 合计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25+540=765(元) (2)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000×(1—20%) ×10%×7+ (6000—800) × (1—20%)×10%×5=5440(元) (3)应纳的个人所得税=7000×25%×20%=350(元)。提示:自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4)应纳的个人所得税:(33000一1 2000—2000)×20%=3800(元) (5)国债利息、住房公积金、保险赔偿款属于免税收入,企业债券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430×20%=86(元) (6)应填报的所得额=167000一107000=60000(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