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差地租
级差地租是资本主义地租的一种形式,是指生产条件较好的 资本主义农场以地租形式交给土地所有者的剩余利润,即农产品个别 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的差额。其来源是农业工人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
土地的有限性所引起的土地经营的资本主义垄断是级差地租形成的原因。因为土地数量有限,优等和中等土地生产的农产品往往不能满足社会需要,还必须投资经营劣等地。获得平均利润是资本家在劣等地上投资的前提,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是由劣等地的生产条件决定的。经营优等地和中等地的资本家因生产率较高、单位产品成本价格较低,其个别生产价格低于社会生产价格;土地的资本主义经营垄断,使这些资本家经常获得超过平均利润以上的剩余利润。这种剩余利润通常以地租形式由租佃资本家交给土地所有者。
级差地租有两种形式:即级差地租Ⅰ和级差地租Ⅱ。级差地租Ⅰ是由于土地肥沃程度和地理位置不同而产生的级差地租。级差地租Ⅱ 是由于在同一块土地上连续追加投资的资本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级差地租。级差地租Ⅰ是级差地租Ⅱ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