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创作并出版的经典童话《大灰狼》超过著作财产权保护期后,乙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在“书籍”等商品类别上并获准注册。丙出版社随后未经甲和乙同意出版了甲的《大灰狼》童话,并使用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但署名为另一著名歌星丁,丁对此并不知情。关于丙出版社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09年卷三第18题)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了著作权中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期,并涉及商标权的保护问题。《著作权法》第21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复制权属于著作财产权,受保护期限制,甲创作的童话已超过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所以丙出版社的复制行为是合法的,并未侵犯甲的复制权。故A项表述错误,当选。 《著作权法》第20条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发表权以外的著作人身权,其保护期不受限制。丙出版社在图书上署丁的名字侵犯了甲的署名权。故B项表述正确,不选。 《民法通则》第99条第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题中丙出版社在丁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图书上署其名,属于盗用丁的姓名,侵犯了丁的姓名权。故C项表述正确,不选。 甲创作的童话已超过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乙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申请注册并取得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在“书籍”商品类别上的商标权。《商标法》第56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商标法》第57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丙出版社未经许可在图书上使用了“大灰狼”文字及图形,侵犯了乙的商标权。故D项表述正确,不选。 此题虽然考查的法条较多,但考生若基础知识扎实,可以快速地将正确答案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