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孙某2016年度取得下列所得:
    (1)每月工资3000元,12月份另取得年终绩效工资30000元。
    (2)5月份孙某出售自己持有的限售股,取得转让收入100000元,无法准确计算全部限售股成本原值。
    (3)7月份购入A债券20000份,每份买入价5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1000元,12月份卖出A债券10000份,每份卖出价7元,支付相关税费共计700元。
    (4)利用业余时间兼职,1~12月份从兼职单位每月取得报酬3000元并从中拿出5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给希望小学。
    (5)2015年1月,任职企业授予孙某10000股股票期权,该股票期权的施权价为每股5元。2016年10月5日,孙某按照规定行权,行权日该股票市场平均价值为每股10元。
    (6)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40000元,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7000元;从B国取得股息折合人民币10000元,在B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孙某2016年12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______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当月一般工资3000元小于3500元,不纳税;年终绩效工资按一次性奖金计税,应纳税所得额=[30000-(3500-3000)]÷12=2 458.33(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孙某2016年12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3500-3000)]×10%-105=28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