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将自己的相机借给乙使用,乙不小心将相机遗失,被丙捡到。丙在自己家中将该相机卖给不知情的丁,丁为了担保自己的债务将该相机出质于戊。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是()
无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①乙是借用人,基于债权而占有,乙为有权占有人。故A选项错误,当选。②丙作为拾得人,以侵占的意思占有,属于恶意占有人。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③因相机属于遗失物,根据《物权法》第107条的规定,丁不能善意取得。故丁属于无权占有。故C选项错误,当选。④戊以为自己为质权人,无据为已有的意思,故戊为他主占有。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