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第1款第2项的规定,公司为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所以A选项正确。根据第2款规定,为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所以B选项正确。该种情形收购了本公司股份后,公司应当自收购之日起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所以C选项不正确。根据第1款第4项的规定,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本题中股东陈某的行为符合第4项情形,因此公司可以收购陈某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且根据第142条第2款的规定,不需经股东大会决议,所以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