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司法适用上: (1)贯彻量刑原则,把握定罪、刑事责任与量刑的对应问题。在定罪准确的前提 下, 根据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照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和 刑法分 则规定的法定刑判处刑罚,是保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在司法中贯彻的基本标志。 (2)解决好量刑的精确化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要求法官认真贯彻罪责刑相适应 原 则,根据个案中罪行的轻重准确确立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大小,继而精确地判处刑罚。 (3)正确适用有关刑罚制度。我国刑法中规定了有关刑罚裁量制度,比如:累犯、 自首、立功、缓刑等制度,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必须对各种刑罚裁量制度正确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