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5.甲、乙、丙、丁四人共同居住在某高层住宅的第六层,如果每层住宅仅能居住四户,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A项错在: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并非共有关系,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根据《物权法》第77条的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故选B项。C项表述的一、二层楼板不属于甲、乙、丙、丁的共有部分,故排除C项。高层住宅不仅仅包括甲、乙、丙、丁四个住户,还包括其他住户,故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