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汉高祖至汉景帝时期,西汉的法制与思想主要是( )。
黄老思想
儒家思想
墨家思想
法家思想
汉初统治者在当时的政治、经济条件下,在思想上接受了黄老思想,在客观上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如减轻徭役租赋、兴修水利、减缓刑罚等,相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以便尽快修复战争创伤。这种“无为而治”的主张自高祖至文帝,直到景帝时一直是上层统治者的指导性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