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管辖制度的表述,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
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于管辖权而产生,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法院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无权审理。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1)以法律规定和法院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又可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又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2)以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准, 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管辖一经确定, 法院取得对案件的审判权,当事人不能去其他法院起诉或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