癸卯学制
1904年(光绪三十年)1月13日清政府颁布的学制。因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为癸卯年,故又 称“癸卯学制”。这是中国近代由中央政府颁布并首次得到施行的全国性法定学制系统,较“壬寅学制”更为 系统详备。学制主要划分为三段七级。第一阶段为初等教育,包括蒙养院4年、初等小学堂5年和高等小学 堂4年。第二阶段为中等教育,设中学堂5年。第三阶段为高等教育,分为三级:高等学堂或大学预科3年 (分第一、二、三类);大学堂3~4年(分为经学、政法、文学、商、格致、工、农、医共8科,京师大学 堂8科全备,设于各省至少备其中3科);通儒院5年,属研究院性质,以“能发明新理以著成新书,能制造 新器以利民用”为宗旨。从小学堂到大学堂,学制总年限长达20~21年之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