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2006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审计法修订案,请简述《审计法》修订的主要方面及其意义。
【正确答案】《审计法》是经济监督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完善审计监督制度,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已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审计法律制度进行了修订,主要是在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监督行为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修订后的《审计法》在原有基础上增加规定,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必要时,人大常委会可以对审计工作报告作出决议。政府对审计工作报告所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也应当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这将有利于强化人大常委会对政府预算执行的监督职责,加强对政府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审计机关在为本级政府代拟审计工作报告时,将重点报告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强调从总体上分析和反映本级预算执行的情况。同时,还应适当报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要求的其他审计情况。
修订后的《审计法》对审计机关职责进行了相应调整。在原审计监督职责的基础上,将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金融机构,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等,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增加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职责,明确了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职责。《审计法》修订对审计监督范围所作的调整,使得审计机关在审计混合所有制的企业、金融机构,多元化投资的事业组织和建设项目,以及开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的相关审计报告时,更加有法可依,能够对国有资产实施更加充分、有效地审计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权力运行的规范与制约。
修订后的《审计法》,在保留原有相关权限的同时,根据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需要,进一步强化了审计机关的权限。如审计机关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并检查被审计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电子数据及其管理系统,查询被审计单位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封存有关资料和违反国家规定取得的资产,有权提请公安、监察、工商等机关予以协助等。新的《审计法》强化了审计机关的行政权、执法权,这些新增的审计权限,有利于强化审计监督手段,更加及时有效地揭露和查处隐蔽性的违法违规问题。修订后的《审计法》,在赋予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所必要的审计权限的同时,也设定了审计机关行使权力的条件和程序,以规范审计行为,防止权力滥用。如必须在有证据证明并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才能查询被审计单位公款私存的账户;封存被审计单位违规取得的资产必须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履行必要的封存手续,不得影响被审计单位合法的业务活动和生产经营活动。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必须严格依法行使权力,严格履行法定程序,要慎用审计权力,注意掌握政策,保护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个人的合法权利。
为了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充分保障被审计对象的合法权益,修订后的《审计法》对审计程序作了一些新的规定,主要是增加了审计通知书送达的例外情形,提出了“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的概念并明确了其编审程序,将“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确定为对外发表审计意见的法律文书,规定了审计机关审议审计组的审计报告的程序等。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