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时期正式设置大理寺,它的正副长官是( )。
大理寺卿
廷尉
少卿
提督
秦汉以来,中央司法机关一直是九卿之一的廷尉,汉代曾一度改为大理,但不久又复为廷尉,北齐时将廷尉改为大理寺,从此,大理寺是九寺之一,为最高司法机关。大理寺长官叫卿,副长官叫少卿,下设丞、正、监、平各一人,律博士四人。北齐正式设立大理寺,扩大了中央司法机构,增强了中央司法机构的审判职能,为后世王朝健全这一机构奠定了重要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