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某公司以CIF马赛对法国出口冷冻品一批,对方开来的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期和议付日期均为10月31日,不准转船。出口方预计中远公司某船于10月下旬到港,10月29日开始装船,11月2日才能装完。出口方以保函向船方预借10月31日已装船提单并于当日送银行议付,经议付行审核无误,即寄送开证行索偿。不料此船装完这批货物后,冷冻机于11月3日损坏,不得不将该批货物卸下,由中远公司另行安排船只运输。因此,耽误约一个月,至11月30日才运出。货到马赛时已超过圣诞节这一旺销季节。客户以实际到货船名与结汇单据船名不符,同时以货物不适应当地迟交影响市价为由,要求索赔30万美元。请问卖方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察看是否有装船通知,装船通知是否有相应的更改,晚交货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可以赔偿单金额有待商议。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