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小王被人民法院追加为一民事诉讼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要求其出庭。但是小王认为该案件不关自己的事,所以拒绝出庭。经过两次传票传唤后,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哪项是正确的?______
A.符合法院规定的拘传条件,人民法院应当拘传小王
B.因为小王不出庭,该案件很难查清楚,所以人民法院可以拘传小王
C.小王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属于诉讼参与人,人民法院可以依照职权对小王采取任何措施
D.小王虽然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是其不是被告,所以不能拘传
A
B
C
D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考点] 拘传的适用情形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9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2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以,本题选择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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