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目的的基本精神是什么?
新中国成立以来, 我国教育开始了历史性转变, 被赋予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和要求, 反映社会主义性质和需要的教育目的, 对社会主义人才培养及教育发展发挥着根本的指导作用。 我国教育目的的精神实质包括:
(1) 社会主义——我国教育性质的根本所在
教育作为培养人的社会活动, 既源于社会需要也受社会制约。 因此, 教育无不带有各个时代社会的特点和要求, 无不体现一定的社会性质。 新中国成立以来,维护社会主义, 为社会主义服务一直是我国教育目的的根本所在。 无论我国发展的各个时期工作重点有什么不同, 我国的教育目的所确定的社会主义性质却始终没有变。
(2) 使受教育者德、 智、 体、 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我国教育目的反映出来的这一基本精神, 明确了我国人才培养的素质要求。
一是明确了人才应有的基本素质, 即德、 智、 体、 美等方面, 将其作为人才应有的基本素质。 二是明确了使受教育者各方面全面发展, 即在注重基本素质形成发展的同时, 也要注重促进其他素质的形成和发展。
(3) 注重提高全民族素质
我国的教育目的不仅包含对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 而且还包含有队整个民族是全面提高的要求。 提高全民族的素质, 是我国当今社会发展赋予教育的根本宗旨,也是我国当代教育的重要使命。
(4) 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培养各级各类人才
这一教育目的反映了我国教育的基本使命。 一个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进步, 需要各级各类人才与之相适应。 培养能够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各级各类人才, 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教育目的所体现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