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选项中,哪些可以认定为犯罪未遂的“着手”?______
A、
杀人犯甲举刀对准了被害人乙
B、
乙举枪瞄准被害者
C、
丙为杀丁在路口守候等其出现
D、
甲为射杀乙而盗得枪支一把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
[解析] 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时就是“着手”,C为犯罪预备,A、B为正确选项。难点在于D项,如果某一“预备”行为已经构成了刑法分则的禁止性规定,则是其他相应犯罪的“着手”行为,可能构成其他犯罪。甲的行为成立盗窃枪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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