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某企业生产的一批外贸供货产品因外商原因无法出口,该企业采用伪造出口退税单证和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等方法,骗取出口退税50万元(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19万元)。对该企业应当如何处理?( )
A.以合同诈骗罪处罚
B.以逃税罪处罚
C.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
D.以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并罚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逃税罪(已经取消“偷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根据《刑法》第204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20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行为人缴税后再骗税的,对于没有超过已经缴纳部分的税款的,认定为逃税罪,超过的部分认定为骗取出口退税罪,并且可以数罪并罚。本题中,“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19万元”,说明该企业已经缴纳税款19万元,骗回50万元,需要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