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题
甲市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党委和政府要求当地司法机关要切实为外商办实事,净化投资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后有一德国商人来该地洽谈合作项目,但入住宾馆后不久行李被盗。书记、市长严令公安机关限期破案,公安机关倾巢出动,设卡排查,第二天就将小偷抓获。
书记、市长当即批示司法机关一定要严惩这个小偷。后书记、市长亲自登门将行李送还德国商人,并表示一定会对小偷严惩不贷。但之后这个外商却中止了投资谈判并离开了当地。
试用法理学中司法原则的相关内容对此加以分析。
【正确答案】本案例主要体现了司法原则中的司法独立原则。 (1)司法独立原则是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它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①司法权的专属性,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此项权利; ②行使职权的独立性,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③行使职权的合法性,即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2)小偷犯了盗窃罪,该如何定罪量刑处罚,应是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作出处理的事。书记、市长为了迎合外商,对案件的处理发表指示,甚至潜意识里把司法机关当成是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而随意发号施令,这严重干预了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破坏了司法独立原则。而且也使外商对中国的法治产生怀疑,反而导致了其离开。 (3)尽管我国强调依法行政,但我们的一些党政领导还是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和应有的法律观念,这显然是与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念相悖的。要建成法治国家,就必须做到坚持司法独立原则,杜绝行政机关干涉司法,坚决依法办事,从而树立法律的最高权威。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