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关于该解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A选项正确。法定解释也称为正式解释,在中国主要包含三个类型,即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和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显然属于由两高作出的司法解释。B选项正确。扩大解释指的是对某一法律规定作出超出其字面含义或通常含义的解释,显然,通常意义上的“开设赌场”指的是开设具备一定实体场地和赌博设备的赌场,并不包含开设于虚拟空间中的赌博网站。因此,将赌博网站纳入赌场的范畴,属于对赌场的扩大解释。C选项正确。根据《立法法》和《司法解备案审查工作程序》的规定,司法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D选项错误。历史解释的判断标志是涉及了历史上的同类做法,显然赌博网站是一个伴随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才出现的新鲜事物,不可能在历史上找到先例,因此不会涉及历史解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