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2月购入一栋房产,支付价款2600万元,税额234万元。购入当月用于职工食堂和健身中心。2021年3月,用于生产经营,累计折旧143万元。单位:万元。
投入使用,进项税能否抵扣?简述理由并写出相关分录。
不能抵扣进项税;理由:购入不动产用于集体福利,进项税不得抵扣。 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2834
贷:银行存款2834
用途变更时,进项税如何处理?计算金额并作出会计处理。
2021年房产转变用途用于生产经营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可在改变用途的次月,按房产的净值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2691÷2834×100%=94.95%。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234×94.95%=222.183(万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22.183
贷:固定资产 222.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