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甲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A注册会计师是项目合伙人,审计项目组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与函证相关的审计情况,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1)甲公司在乙银行开立了一个用以缴纳税款的专门账户,除此以外,与乙银行没有其他业务关系。审计项目组认为,该账户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且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未对该账户实施函证程序。
(2)对于甲公司的关联方交易,A注册会计师仅函证关联方交易的交易金额。
(3)被询证者将回函直接寄至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将其转交给注册会计师,考虑到信封完整,并未显示有打开的痕迹,因此A注册会计师认为该回函是可靠的。
(4)对于审计项目组以传真件方式收到的回函,审计项目组成员与被询证方取得了电话联系,确认回函信息,并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了电话内容与时间、对方姓名与职位,以及实施该程序的审计项目组成员姓名。
(5)鉴于对60%应收账款余额实施函证程序未发现错报,A注册会计师推断其余40%的应收账款余额也不存在错报,无须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6)A注册会计师通过跟函方式获取了丙公司的回函。
要求:
问答题
针对上述第(1)至(5)项,逐项指出审计项目组或A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是否恰当。如不恰当,简要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1)恰当。
(2)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不应仅对账户余额或交易金额函证,还应当考虑对交易或合同的条款实施函证,以确定是否存在重大口头协议,客户是否有自由退货的权利,付款方式是否有特殊安排等。
(3)不恰当。如果被询证者将回函寄至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将其转交给注册会计师,该回函不能被视为可靠的审计证据。
(4)恰当。
(5)不恰当。选取特定项目的方法不能以样本的测试结果推断至总体/应收账款仍然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
问答题
针对事项(6),指出A注册会计师可以实施哪些审计程序去验证回函的可靠性。
【正确答案】(1)恰当。
(2)不恰当。A注册会计师不应仅对账户余额或交易金额函证,还应当考虑对交易或合同的条款实施函证,以确定是否存在重大口头协议,客户是否有自由退货的权利,付款方式是否有特殊安排等。
(3)不恰当。如果被询证者将回函寄至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位将其转交给注册会计师,该回函不能被视为可靠的审计证据。
(4)恰当。
(5)不恰当。选取特定项目的方法不能以样本的测试结果推断至总体/应收账款仍然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