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4.周某喝完酒后骑车去商场买东西,从商场出来后,周某听见有人说:“你车胎没气了。”周某低头看车胎有气,随与提醒人(郑某)争吵并厮打在一起。民警张某正在执勤中,见状即上前将周某抱住,并说:“我是派出所的,别激动”。周某想要挣脱,张某便将周某的腰带抽出,将其左手套住,正欲套右手时,周某向反方向用力,失去平衡,头部着地倒下,张某遂将周某送至医院。经鉴定,周某是神经萎缩。周某于是向公安局提出赔偿请求。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国家赔偿法》第2条第1款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我国国家赔偿确立的是违法归责为主,以结果归责原则为补充的多元化归责原则,要求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中的违法行为。本案中民警张某执勤过程中制止厮打行为是行使职权的正当行为,不具有违法性,因此受害人无权请求国家赔偿。B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