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甲于3月25日通过其代理人向乙发出一个书面要约,请求以300万元的价格购买乙位于A市长江路23号的一幢二层楼房,准备开办旅行社。3月29日,乙通过其代理人向甲发出一个书面的反要约,要约中声称乙愿意以450万元的价格将其同一楼房出卖给甲,并要求甲在4月3日之前作出答复。反要约文件中有一供甲予以承诺的栏目,说明只要在此处签名,则视为承诺。甲于4月2日在该承诺栏目中签署,并向乙的代理人发出。乙的代理人于4月3日上午收到该承诺时,告诉甲:乙已经决定不再出售其楼房了。
   问:甲乙之间的合同关系是否成立?
【正确答案】本案例中,乙的反要约中明确规定了承诺期限。在承诺期限届满之前,甲已经在反要约上承诺栏中签署,并发送给乙的代理人。在4月3日,乙的代理人收到承诺后,才告知甲,乙已经不愿意再出卖其楼房了,该行为视为要约撤销行为。但乙在承诺到达后才通知撤销要约,已经不能产生撤销要约的法律后果。并且,有承诺期限的要约不得撤销。所以本案中,乙根本没有撤销其要约的权利。乙的代理人收到甲的承诺通知时,合同成立。乙拒绝出卖其楼房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当对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