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邀捕的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