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保险公司员工或代理人在展业以及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发送保险单时,还应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收到保险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犹豫期”内的权利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