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郑某受雇于某钢铁厂开货车。在一天出车中,郑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逆向行驶,撞倒了一个过路的行人,他下车一看,见被害人昏迷不醒,血流如注,便将其抱上汽车,准备将他送往医院。但郑某转念一想,把被害人送到医院自己得承担医药费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就产生了抛弃被害人的念头。于是他调转车头,向荒郊开去,将被害人搁在荒郊的小树林里,后来被害人尸体被发现,经鉴定,系因撞伤未得到及时医治而死。
   试分析郑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
【正确答案】本案中郑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本案中,郑某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逆向行驶撞伤行人致其昏迷不醒。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将被害人遗弃在荒郊的小树林里. 使其得不到救助而死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由于郑某的前一交通肇事行为尚不构成犯罪,据此,郑某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