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钢材生产及销售业务。2019年4月份的部分财务资料如下:

(1)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钢材,不含税价款为1000000元,成本为800000元,合同规定货款分别于2019年9月、2020年9月和2021年9月三次等额支付。已知该批钢材的现销价格为900000元。

(2)委托乙企业代销一批钢材,成本为800000元,代销价格为1000000元(不含增值税)。

(3)销售给丙企业一批钢材,收取货款时另向丙企业收取延期付款利息为100000元,企业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财务费用100000

(4)购入一栋办公楼,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10000000元,增值税税款为900000元,当月用银行存款支付了款项,办妥了相关产权转移手续,发票已认证通过。

(5)企业购进一批材料用于职工食堂建设,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00000元,税款13000元,款项已支付。企业购进材料用于职工食堂建设,其正确的会计处理为(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将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对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要做转出处理,所以企业的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113000

    贷:银行存款11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