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依我国法律,在技术贸易中,技术的供方不得强迫受让方接受不合理的限制性要求。下列哪些内容属于未经审批机关特殊批准,合同中不得含有的限制性条款?(    )
   A.限制受让方自由选择从不同来源购买材料及零部件
   B.限制受让方从其他来源获得类似技术
   C.双方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
   D.禁止受让方在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引进的技术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国际知识产权法中的限制性技术转让条款
我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第29条规定:“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性条款:(一)要求受让人接受并非技术进口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二)要求受让人为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技术支付使用费或者承担相关义务;(三)限制受让人改进让与人提供的技术或者限制受让人使用所改进的技术;(四)限制受让人从其他来源获得与让与人提供的技术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五)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的渠道或者来源;(六)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产品的生产数量、品种或者销售价格;(七)不合理地限制受让人利用进口的技术生产产品的出口渠道。”该条例于2001年出台,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据此本题所列选项均属于限制性的技术转让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