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赵某发现自己的工资卡上多出1万块钱,便将其中的5000元借给杨某,约定出借半年,利息200元,另外5000元投入股市。后赵某单位查账发现此事,调查后确认财务人员工作失误,遂要求赵某返还。据悉,赵某借给杨某的钱还未到期,投入股市的钱已经获利1000元。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问答题

赵某是否有返还多余收益的义务?

【正确答案】

赵某有义务返还,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赵某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获得了利益,而单位却遭受了损失,并且赵某多得的工资与单位所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其法律后果是受益人有返还义务。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如果必须返还,赵某应返还单位多少钱?

【正确答案】

赵某有义务返还,根据《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本案中,赵某在没有法律依据的情况下获得了利益,而单位却遭受了损失,并且赵某多得的工资与单位所受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其法律后果是受益人有返还义务。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