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企业为创业投资企业,于2012年1月1日向乙企业(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100万元,股权持有至2013年12月31日。甲企业2013年所得额为150万元,2012年经认定亏损为30万元,则2013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为______。
A.42.5万元
B.40万元
C.30万元
D.12.5万元
A
B
C
D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 创投企业优惠,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2013年度可抵扣的应纳税所得额=100×70%=70(万元);应纳所得税额=(150-30-70)×25%=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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