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的说法,下列正确的是( )
A.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C.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
D.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国有独资公司中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的职权(对企业治理结构运作的国家干预)
《公司法》第66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第67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第68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47条、第67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A、B、C、D项均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