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交通警察,我会严格执行交通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保障出行人员的生命安全。
首先,了解情况。我会上前示意大货车司机靠边停车,向货车司机出示我的工作证,要求货车司机出示驾驶证及行车证。我会检查货车载运的物品,重点确认其营运超限情况,并了解大货车司机之前是否有违法行为。
其次,严格执法。我会跟大货车司机说明超载营运可能会造成交通隐患,且超载营运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大货车司机的超载行为作出处罚。如果司机在限制时间内已经有超过三次的超限行为,我会按规定吊销其车辆营运证。
最后,执行黑名单制度。将三次超限的大货车列入黑名单内,并将黑名单信息同步反馈至行政管理中心,进一步实现对黑名单内大货车的限制。
上海市黑名单制度补充:
主要有两种类型车辆会被录入"黑名单信息库"。一种是行驶证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且非法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这些信息由上海市运输管理处与上海市公安车辆管理所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由管理部门不定期提供货运车辆清册,由公安车管所甄别货运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是否为非营运,若是即录入"黑名单信息库"。另一种是一年内有3次以上超限被处罚记录的货运车辆。根据国务院《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车辆营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