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甲在回家的路上,拾得一只名贵宠物狗,将该狗带回家精心照料,同时登报寻找失主。某日,甲牵着该狗外出散步,狗将乙咬伤,乙花去医疗费人民币500元,并在脸上留下疤痕。乙要求甲承担500元医疗费,并要求赔偿其精神损害。此时,狗的主人丙从报上得知狗的下落,找到甲认领。乙也向丙提出上述赔偿请求。甲、丙二人均拒绝乙的请求。
    问:
问答题     本案涉及哪些民事法律关系?
 
【正确答案】本案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包括:甲对丙的狗在没有法定的、约定的义务的情况下,进行精心照料,因此甲、丙之间构成无因管理关系。甲作为狗的饲养人,是狗的管理人,丙为狗的所有人,对于狗咬伤乙这一法律事实,甲与乙,丙与乙之间构成侵权损害的民事法律关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乙的损失应由谁承担?理由是什么?
 
【正确答案】对于受害人的损害,应当由甲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为狗当时在甲的管理下,因此甲应承担侵权责任,甲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的过错或者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的,方可免责。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甲和丙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正确答案】甲有权请求丙支付管理中的必要费用,如登报费、饲料费等,丙负有支付此费用的义务。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某乡农民李某承包了一片果园。秋末即将摘果时,李某一家三口因食物中毒一起住院治疗。期间突遇暴风雨,杨某为避免李某承包的果园遭受重大损失,便请了10个帮工,用一天时间替李某抢收了2000斤苹果。杨某为此支付了误工费300元。第二天,杨某怕摘下的苹果烂掉,又支付了200元请人用汽车把李某的苹果拉到县果品公司出售。杨某共得货款81300元整。半月后,李某病愈归来,向杨某索要8000元。杨某认为如果不是自己替他抢收,李某最多能得5000元,因此杨某只答应返还李某5000元。二人为此发生争执。
    问:杨某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杨某在没有约定义务的情况下雇人替李某抢收苹果,并雇车将苹果拉到果品公司出售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在无因管理之债中,管理人有义务将管理所得的利益移交给本人,同时有权请求本人支付管理费用。本案中,杨某应该把出售苹果的8000元所得交付李某,同时要求李某支付雇工费、雇车费,并有权要求李某支付因管理事务造成的误工费。因此,杨某提出返还5000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