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万某深夜盗窃5万元财物,在离现场1公里的偏僻路段遇到谭某。谭某见万某形迹可疑,紧拽住万某,要万某给7000元才能走,否则就报警。万某见无法脱身,顺手一拳打中谭某左眼,致其眼部受到轻伤,万某乘机离去。关于万某伤害谭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 A.构成转化型抢劫罪
  • B.构成故意伤害罪
  • C.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 D.系过失致人轻伤,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据此,成立正当防卫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第一,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起因条件)。
   第二,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间条件)。
   第三,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对象条件)。
   第四,具有防卫意识(主观条件)。
   第五,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限度条件)。
   本案中,万某虽然实施了盗窃行为,但是万某自身的财产权仍受法律保护,谭某见万某形迹可疑,以报警相要挟,向万某索要7000元的行为,属于敲诈勒索行为,对于万某而言,属于不法侵害,万某针对此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进行反击,属于正当防卫行为,将不法侵害人谭某打成轻伤,说明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故万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C项正确。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本题中,万某的行为不构成转化型抢劫,因为转化型抢劫要求行为人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本题中,万某将谭某打成轻伤,是为了反击谭某的敲诈勒索行为,不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同时,万某打谭某时,当场性已经丧失,即不是在盗窃犯罪的现场及其被追捕的过程中,也不符合转化型抢劫的时间要件,故不构成转化型抢劫。
   本题答案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