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研究所2000年研制成功一种高效微型电机,并于2001年10月获发明专利。邻省乙厂则早在1999年即研制成功与其结构性能相同的微型电机,并用于本厂产品。此后,丙厂得知甲的专利未予实施,乙早在制造使用该项产品,便于2003年1月起利用该专利技术生产同种电机。甲知情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乙、丙两方赔偿其损失。丙厂则认为,该研究所自申请取得专利权之日起至今已满3年,一直未在国内实施该项专利,自己有权根据强制许可的法律规定自行利用该专利。
请问:本案应该如何处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1) 乙在甲申请日前就使用该项专利,享有先用权,可以继续在原范围内使用,不算侵权。
(2) 丙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使用其专利,是侵权行为,应当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
(3) 丙如果要取得强制许可权,应当向专利机构提出申请并经过批准,不能自行强制许可。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