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资料】
甲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轮胎的生产和销售,其销售收入主要来源于国内销售和出口销售。ABC会计师事务所负责甲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委派A注册会计师担任项目合伙人。
资料(一)
(1)甲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为:对于国内销售,在将产品交付客户并取得客户签字的收货确认单时确认收入;对于出口销售,在相关产品装船并取得装船单时确认收入。
(2)在甲公司的会计信息系统中,国内客户和国外客户的编号分别以D和E开头。
(3)2015年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为1美元=6.8元人民币。
资料(二)
甲公司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摘录如下:
| 2015年12月31日账龄分析 | |||||||||||||||||||||||||||||||||||||||||||||||||
| 客户类别 | 原币(万元) | 人民币(万元) | 其中: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 国内客户 | 41158 | 28183 | 7434 | 4341 | 1200 | ||||||||||||||||||||||||||||||||||||||||||||
| 国外客户 | 美元2046 | 15345 | 10981 | 2164 | 2200 | 0 | |||||||||||||||||||||||||||||||||||||||||||
| 合计 | 56503 | 39164 | 9598 | 6541 | 1200 | ||||||||||||||||||||||||||||||||||||||||||||
| 2014年12月31日账龄分析 | |||||||||||||||||||||||||||||||||||||||||||||||||
| 客户类别 | 原币(万元) | 人民币(万元) | 其中: |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
| 国内客户 | 31982 | 23953 | 4169 | 3860 | 0 | ||||||||||||||||||||||||||||||||||||||||||||
| 国外客户 | 美元2006 | 14046 | 11337 | 2539 | 170 | 0 | |||||||||||||||||||||||||||||||||||||||||||
| 合计 | 46028 | 35290 | 6708 | 4030 | 0 | ||||||||||||||||||||||||||||||||||||||||||||
| 客户编号 | 客户名称 | 甲公司账面金额 (原币万元) | 回函金额 (原币万元) | 差异金额 (原币万元) | 回函方式 | 审计说明 | ||||||||||||||||||||||||||||||||||||||||||||||||
| D1 | A公司 | 人民币7616 | 5000 | 2616 | 原件 | (1) | ||||||||||||||||||||||||||||||||||||||||||||||||
| D2 | B公司 | 人民币9054 | 6054 | 3000 | 原件 | (2) | ||||||||||||||||||||||||||||||||||||||||||||||||
| D3 | C公司 | 人民币7618 | 7618 | 0 | 传真件 | (3) | ||||||||||||||||||||||||||||||||||||||||||||||||
| E1 | E公司 | 美元1448 | 未回函 | 不适用 | 未回函 | (4) | ||||||||||||||||||||||||||||||||||||||||||||||||
| 审计说明: (1)回函直接寄回本所。经询问甲公司财务经理得知,回函差异是由于A公司的回函金额已扣除其在2015年12月 31日以电汇的方式向甲公司支付的一笔2616万元的货款。甲公司于2016年1月4日实际收到该笔款项,并记入 2016年应收账款明细账中。该回函差异不构成错报,无需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2)回函直接寄回本所。经询问甲公司财务经理得知,回函差异是由于甲公司在2015年12月31日向B公司发出一 批产品(合同价款3000万元),同时确认了应收账款3000万元及相应的销售收入,B公司于2016年1月5日收到 这批产品。其回函未将该3000万元款项包括在回函金额中,经检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以及相关记 账凭证,没有发现异常。该回函差异不构成错报,无需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3)回函由C公司直接传真至本所。回函没有差异,无需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4)未收到回函。执行替代测试程序:从应收账款借方发生额选取样本,检查相关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 以及相关记账凭证,并确认这些文件中的记录是一致的。没有发现异常,无需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 | ||||||||||||||||||||||||||||||||||||||||||||||||||||||
| 组成部分 | 注册地 | 主营业务 | 2015年度营业收入 (已抵销内部交易)(元) | 占集团合并营 业收入的比例 | |||||||||||||||||||||||||||||||||||||||||||||||||||
| AA公司 | 北京 | 生产和销售运动型轿车,产品广受消费者欢 迎,近年来收入和利润增长趋势良好 | 21080000.00 | 47.68% | |||||||||||||||||||||||||||||||||||||||||||||||||||
| BB公司 | 上海 | 生产和销售商务型轿车,产品为新开发产品, 市场定位合理,销售前景良好 | 16000000.00 | 36.19% | |||||||||||||||||||||||||||||||||||||||||||||||||||
| CC公司 | 合肥 | 生产汽车配件,产品主要销售给集团内公司 (包括AA公司和BB公司),仅有小部分产品 销售给集团外第三方,为集团成本中心 | 7000000.00 | 15.83% | |||||||||||||||||||||||||||||||||||||||||||||||||||
| DD公司 | 北京 | 负责对集团资金进行管理,为集团财务中心 | 120000.00 | 0.27% | |||||||||||||||||||||||||||||||||||||||||||||||||||
| EE公司 | 北京 | 负责对集团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年末固定资产 余额占集团合并固定资产余额的60%,是集 团资产管理中心 | 15000.00 | 0.03% | |||||||||||||||||||||||||||||||||||||||||||||||||||
| FF公司 | 成都 | 于2015年投资设立,处于筹建期 | 0 | 0 | |||||||||||||||||||||||||||||||||||||||||||||||||||
| 合计 | 44215000.00 | 100% | |||||||||||||||||||||||||||||||||||||||||||||||||||||
| 项目 | 账面原价 | 已计提折旧 | 尚可使用年限 | 公允价值 | 备注 | ||||||||||||||||||||||||||||||||||||||||||||||||
| 固定资产(管理用) | 5850万元 | 1950万元 | 10年 | 4350万元 | 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 | ||||||||||||||||||||||||||||||||||||||||||||||||
| 预计负债 | 0 | — | — | 900万元 | 2012年A公司一项未决诉讼, 尚未判决 | ||||||||||||||||||||||||||||||||||||||||||||||||
(3)2013年10月1日,甲公司与其子公司C公司签订经营租赁协议,将自用的一栋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已计提折旧1000万元,预计尚可使用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的写字楼整体出租给C公司,租赁期开始日为2013年10月1日,租期为3年,年租金为400万元,每年年末支付。当年末该房地产公允价值为6200万元,C公司支付租金100万元,甲公司已收存银行。
(4)2013年1月1日,甲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了一项股份支付计划,甲公司向其子公司D公司50名管理人员每人授予2万份以自身股票为标的的股票期权,只要D公司管理人员在D公司连续服务满三年,在服务期满的当年末起,每持有1份股票期权就可以从甲公司获得相应数量的甲公司股票。
2013年度D公司有2名管理人员离职,甲公司预计以后两年内还会有3名管理人员离职;2014年有2名管理人员离开D公司,甲公司预计未来1年还将有3名管理人员离职。
2014年末,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取消原授予D公司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计划,同时以现金补偿原授予股票期权且尚未离职的D公司管理人员500万元。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每份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分别为4元、5元、6元。
(5)2013年1月1日,甲公司以银行存款6000万元取得E公司60%的有表决权股份。当日E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9000万元。E公司发行的股份存在活跃的市场报价。
2015年12月1日,甲公司因资金困难,将其持有的E公司60%的股权出售给集团外部的第三方,甲公司所持有E公司60%股权的公允价值为8000万元。2015年12月31日,E公司的股东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甲公司和E公司在合并前无任何关联方关系。
E公司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实现公允净利润800万元。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实现公允净利润2000万元。
要求:
针对资料(二),结合资料(一),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指出资料(二)中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存在哪些不当之处,并简单说明理由。
存在不当之处。 (1)国内客户的2014年12月31日1~2年应收账款余额小于2015年12月31日的2~3年余额。除非存在合并收购债务重组等情况,否则不会出现2014年12月31日1~2年应收账款余额小于2015年的2~3年余额的情况。 (2)国外顾客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未按当日的汇率1:6.8折算。
针对资料(三)中的审计说明第(1)项至第(4)项,结合资料(一),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逐项指出A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及其结论是否存在不当之处。如果存在,简要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建议。将答案直接填入答题区表格内。
存在不当之处。 (1)国内客户的2014年12月31日1~2年应收账款余额小于2015年12月31日的2~3年余额。除非存在合并收购债务重组等情况,否则不会出现2014年12月31日1~2年应收账款余额小于2015年的2~3年余额的情况。 (2)国外顾客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未按当日的汇率1:6.8折算。
根据资料(四),结合资料(一),假定不考虑其他条件,填写下列表格:
存在不当之处。 (1)国内客户的2014年12月31日1~2年应收账款余额小于2015年12月31日的2~3年余额。除非存在合并收购债务重组等情况,否则不会出现2014年12月31日1~2年应收账款余额小于2015年的2~3年余额的情况。 (2)国外顾客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未按当日的汇率1:6.8折算。
针对资料(五)完成如下问题的解答:
(1)判断A公司是否应纳入甲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如果纳入,说明理由并计算甲公司在合并报表中应该确认的商誉;如果不纳入,说明理由。
(2)说明甲公司应付B公司账款在甲公司2013年末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处理,并说明理由。
(3)说明甲公司2013年将写字楼出租给C公司这一业务在甲公司合并报表中的处理原则。
(4)计算2013年、2014年甲公司对D公司管理人员的股份支付在合并报表中应该确认的费用金额,并分别说明2013年、2014年甲公司个别报表、合并报表中的处理原则。
(5)计算甲公司因处置E公司股权而应分别在其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损益。
存在不当之处。 (1)国内客户的2014年12月31日1~2年应收账款余额小于2015年12月31日的2~3年余额。除非存在合并收购债务重组等情况,否则不会出现2014年12月31日1~2年应收账款余额小于2015年的2~3年余额的情况。 (2)国外顾客2015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未按当日的汇率1:6.8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