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文件中表明该工程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式,工期为15个月。
承包单位投标所报工期为13个月。合同总价确定为8000万元。合同约定:实际完成工程量超过估计工程量25%以上时允许调整单价;拖延工期每天赔偿金为合同总价的1‰,最高拖延工期赔偿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若能提前竣工,每提前1天的资金按合同总价的1‰计算。
承包单位开工前编制并经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问答题
请对上述施工过程中发生的4个事件进行合同责任分析。
【正确答案】施工过程中发生的4个事件的责任分析。
(1)事件1属于建设单位责任(总监理工程师以设计变更形式发布新增土方工程)。
(2)事件2属于建设单位责任(因设计变更等待新图样拖延)。
(3)事件3属于不可抗力(日降雨量超过当地30年气象资料记载的最大强度),其中,0.5个月的降雨属于不可抗力,另外0.5个月的降雨属于承包单位应承担的风险。
(4)事件4属于承包单位责任(分包单位施工的工程质量不合格,由承包单位承担责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根据总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应给承包单位顺延的工期是多少?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将所增N工作按要求安排在B和C工作均完成后,且在H、G工作前完成,并将因非承包商原因N、F、G工作延长的时间增加到相应工作持续时间。重新确定新的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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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得知,总工期为14个月,比承包单位投标书中承诺合同工期13个月多了1个月,故应给承包单位的工期顺延1个月。
【答案解析】
问答题
确定应补偿承包单位的费用,并说明理由。
【正确答案】机械闲置费不予补偿。
清单土方工程量=(16+16)万m3=32万m3。
新增N工作土方工程=32万m3>32万m3×25%=8万m3。
超出部分应执行新单价14元/m3。
补偿土方工程款为:[8×16+(32-8)×14]万元=464万元。
应补偿承包单位的总费用为464万元。
【答案解析】
问答题
分析承包单位应获得工期提前奖励还是承担拖延工期违约赔偿责任,并计算其金额。
【正确答案】承包单位应承担超过合同工期的违约责任(合同工期应为承包单位投标所报工期13个月加上顺延工期1个月,合同工期为14个月,实际工期为14.5个月,故拖延工期0.5个月)。
拖延工期赔偿费为:8000万元×0.001元/天×15天=120万元。
小于最高赔偿限额,最高赔偿限额=8000万元×0.1=800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