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A公司研制出一种新型药品,于2012年6月1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后于2015年7月12日获得专利权并公告。2012年5月,B公司独立研发出相同的药品后,立即组织该药品的生产和销售。C公司自2016年2月起一直在生产和销售该药品。2018年8月,A公司发现了B公司、C公司的生产或销售行为。2019年10月,D公司与C公司签订了药品销售合同,以市场价格购买一批涉案药品在自己的药房销售。2020年9月20日,A公司就B公司、C公司和D公司的行为向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下列关于C公司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在《民法总则》实施以前(2017年10月1日以前),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仍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2年起诉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计算。此案例发生在《民法总则》生效之前,适用2年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