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一般包括(    )。
   A.案件可以当场执行
   B.案件社会影响不大
   C.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无须进一步查证
   D.一般以警告(申诫罚)和低额罚款为限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一般包括:(1) 案情简单、事情清楚、证据确凿,无须进一步查证。这是适用简易程序与适用普通程序的关键区别。其含义是指那些轻微行政违法案件,执法人员非常容易查明案件事实或者现场看到,无须更多的证据就可以给予处罚。(2) 案件社会影响不大。从各国立法实践来看,简易程序一般以警告(申诫罚)和低额罚款为限。有的国家规定罚款超过最高限额的行政相对人如果无异议,则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这是对简易程序条件的极好补充,充分体现了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便利原则。但却为中国法律所不允许。因此,BCD正确。
   A项不正确。对于可以当场执行的案件,不一定就要适用简易程序。如《行政处罚法》第48条规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该法第33条、第38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根据这一规定,行政机关当场收缴罚款,属于可以当场执行的情形,但适用的并不是简易程序,而是普通程序。因此,案件可以当场执行,不是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
   也可以从另一角度阐述简易程序与当场执行的关系。作出简易程序决定后,并不意味着行政行为的结束,执行了才意味着完毕。简易程序由于后果比较轻微,对行政相对人影响不大,一般都能够当场执行。执行既可以在现场执行,也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尤其是罚款,以后我国将逐步推行行政处罚决定和罚款收缴相分离制度,所以决定和执行分离是不成问题的。虽然大量的简易程序都是即时执行的,当场执行并不是简易程序的必然构成。
   故A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