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李某与龚某共有一辆吉普车,一日李某开车将戴某撞伤。对戴某的损害赔偿,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物权法》第102条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故本案中,共同共有人李某和龚某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戴某既能要求李某承担责任,也能要求龚某承担责任。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