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论准据法的各种选择方法。
【正确答案】准据法常见的选择方法有:
   第一,依法律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这种方法起源于意大利的法则区别说。它是指在处理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时,首先考虑它所涉及的内国法和外国法究竟属于强行法或任意法,是属地法还是属人法,然后决定选择哪一国的法律。
   第二,依法律关系的性质决定法律的选择。这是萨维尼的法律关系本座说所采用的方法,即从分析法律关系的性质人手,去寻找适用于该法律关系的准据法。
   第三,依最密切联系原则决定法律的选择。这种方法就是确定与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方的法律作为准据法。
   第四,依政府利益分析决定法律的选择。其显著特点是透过法律冲突的表象去分析其背后的利益冲突,然后根据利益冲突的情况来决定法律的适用。
   第五,依规则选择方法决定法律的选择。此为美国学者卡弗斯提出来的。他主张依规则选择方法直接就有关国家的实体法规则进行比较,选择那种更适合案件公正解决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
   第六,依分割方法决定法律的选择。分割方法是指在一个涉外民事案件中,对不同的法律问题加以分割,并分别依其特性确定准据法。
   第七,依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决定法律的选择。
   第八,依有利于判决在国外的承认与执行决定法律的选择。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