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0.
某国有企业2018年度未弥补亏损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为42万元,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2016年度和2017年度应予弥补的亏损额共计30万元。2018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
A、
5
B、
3
C、
10.5
D、
12.5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税法规定,企业某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年度的所得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一般企业最长不得超过5年。2018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42-30)×2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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