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美国某公司以航次租船合同租某船将茶叶从中国运往美国。合同中明确规定船舶有权救助人命财产。出租人在运行途中接到另一港他人的求救信号,于是绕航救起两名落水渔民。在返回原航道途中突遇大风浪,部分茶叶因进水而受潮。
   请问:此项损失是否应由出租人负责?为什么?
【正确答案】此项损失不应由出租人负责。因为虽然在航次租船合同中一般都规定船舶不绕航的义务,但合同中明确规定可以救助他人或财产,由此所发生的绕航是不违背合同意愿的。由此可知,本案例绕航救人是合乎合同规定的。同时,茶叶受潮的损失是绕航后发生的,因为是合理绕航,所以出租人不应对合理绕航而发生的损失负责。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