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将相机(市场价10万元)交给乙保管。丙出价12万元购买该相机,乙觉得机会难得,很合算,就以自己的名义将相机以12万元的价格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交付。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①不当得利制度的规范功能在于去除没有法律原因的得利,而不在于损害赔偿。所以,若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其返还范围是:若得利大于损失,以损失为准;若得利小于损失,以得利为准。本题中,乙的得利大于甲的损失,若甲对乙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应以甲的损失为准。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②乙的行为构成不真正无因管理。若甲对乙主张无因管理的效果,则在甲、乙间产生无因管理之债,甲有权请求乙返还因管理取得的利益,但甲负有在所受利益范围内补偿乙支出的必要费用、遭受的损失、负担的债务的义务。故C选项正确;D选项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