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意思表示 甲有设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乙主观上并没有产生、变更、消灭法律关系的意图,即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A选项不当选。甲乙之间没有达成合意。因此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并未成立。D选项当选。重大误解的前提是行为所作出的是意思表示,只不过对行为的性质、内容、对方当事人等发生重大的认识错误而已。而本题中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故而谈不上重大误解。B选项不当选。承诺也是意思表示,但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因此不可将其视为承诺。C选项不当选。因此,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