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关于督促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支付令可以留置送达,但不能公告送达
  • B.支付令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不产生法律效力
  • C.债务人提出书面异议后,法院经形式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转入诉讼程序,但申请支付令的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起诉的除外
  • D.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书面异议,而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A选项考查申请支付令的条件,其中之一为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即支付令不能公告送达,但是可以留置送达,表述正确。B选项考查支付令的效力,支付令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此时即产生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提出书面异议的效力),在15日内债务人既不履行债务,也不提出书面异议后支付令取得强制执行力。故支付令在法定异议期间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是没有强制执行效力而已,表述错误。C选项中法院收到债务人的异议后,经审查异议成立的,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转入诉讼程序,但是申请人不同意起诉的除外。因为债务人的异议成立则说明债权债务存在纠纷,而督促程序作为非讼程序并不解决纠纷,所以应当转入诉讼程序以解决纠纷,但是申请人不同意起诉的除外,表述正确。D选项,债务人收到支付令后,不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此时注意,是向其他法院起诉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但如果债务人向做出支付令的法院起诉,则应当视为书面异议,表述以偏概全,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