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设项目位于规划的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该项目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
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较敏感: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包括已建成的在用、 备用、 应急水源地, 在建和规划的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 特殊地下水资源(如矿泉水、 温泉等)保护区以外的分布区以及分散式居民饮用水水源等其他未列入上述敏感分级的环境敏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