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警察王某要为自己的儿子上学筹一笔钱,便找村民张某借钱。张某同意借钱,但条件是要有物品质押。王某将公务用枪交给张某质押。张某借给王某3万元现金,借期6个月。6个月后,王某无力偿还借款,张某持枪逼债,被公安机关发觉。王某、张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个选项?( )
A.王某、张某均无罪
B.王某、张某构成非法出借枪支罪共犯
C.王某无罪、张某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D.王某触犯非法出借枪支罪、张某触犯非法持有枪支罪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查非法出借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刑法》第128条:“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